毛里求斯工商业部日前发布公告称,为保障本岛食盐生产商的利益,根据刚通过的2012消费者保护条例第四条,从今年8月1日起,所有食盐进口商必须向工商业部申请进口许可证,同时禁止粗盐进口。
此外,仅有本岛食品厂商才能申请工业食盐用于加工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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