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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企业应慎重对待客户认可产品质量缺陷
2011-02-11   发表:

近日,宁海某企业出口至英国的一批家用电动除臭产品遭遇退运,原因是壳体塑料部件不合缝,影响产品外观。

经了解,该款产品是2010年1月出运的,系该企业的老产品,因生产设备模具未进行及时维护,导致塑料部件尺寸变化,装配后塑料部件间不合缝,影响了产品外观美感。但企业认为外观缺陷并不影响产品功能,没有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而是将样品让客户确认,客户当时也接受了。产品运抵英国后,因外观缺陷直接影响销售,产品滞销,客户最终还是以外观缺陷为由要求退货,企业为了后续业务接受了退运,为此遭受了巨额的经济损失。

这起退运案例提醒广大出口企业,应高度重视客户认可产品缺陷的风险性,发现产品缺陷应当首先选择整改纠正。出口生产企业应树立强烈的质量风险意识,对有缺陷的产品出厂,不能以客户确认为依据,进口国有标准的必须按标准进行整改,对于进口国没有标准的,不涉及安全、卫生、健康、环境保护且不影响产品使用的一些缺陷,要充分权衡利弊慎重处理,避免销售商认可而终端客户消费者拒绝带来更大的损失。此外,检验检疫部门要加强对出口企业的引导和监督,加大对产品生产过程和成品质量控制的监管力度,帮助企业提高产品质量意识和质量自控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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