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硼砂涂猪肉三人领刑
2012-06-29   发表:

  本报1月6日报道的《新鲜猪肉也有奸商加硼砂》有了最新进展。昨天,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对售卖硼砂猪肉案进行一审宣判,3名被告人被判处一年至一年六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法院经审理查明,2011年起,被告人谢炳崇在中山市坦洲镇十四村冲尾市场猪肉档出售猪肉期间,为增加猪肉色泽鲜度,防止猪肉腐臭变质,他用溶有硼砂的清水浸泡猪肉,再将“硼砂猪肉”进行多次销售以销售牟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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