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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食品抽查2批次不合格 主要为防腐剂超标
2013-01-10   发表:

  1月5日,记者从成都市质监局获悉,该局近期联合成都市工商局、四川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对成都全市生产、流通环节生产经销及进口的速冻食品、肉制品、婴幼儿辅助食品、葡萄酒等产(商)品质量进行抽查。结果显示,2批次产品因防腐剂超标不合格,分别是成都新东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山椒凤爪”(肉制品)苯甲酸超标,成都新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撒尿牛丸”(速冻食品)山梨酸超标。

  按照GB2760-2011《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规定,山椒凤爪产品中不允许添加苯甲酸,但其配料泡山椒则允许使用。根据泡山椒允许的苯甲酸最大使用量和带入原则,按照企业提供的泡山椒配料比换算后,此次查出的不合格产品中,苯甲酸检测结果超过了允许带入量。另外,速冻食品按规定不允许使用山梨酸,其标签明示的配料也不允许使用山梨酸。

  成都市质检院食品中心高级工程师万渝平分析认为,造成“山椒凤爪”苯甲酸超标的可能原因,一是购入的泡山椒原料中苯甲酸超标;二是生产配料未按设计配方准确计量投料;三是不掌握GB2760-2011标准要求,或者为延长产品货架期而有意添加。造成“撒尿牛丸”山梨酸超标的可能原因,一是企业没掌握GB2760-2011要求,不排除擅自添加;二是可能使用了允许添加山梨酸的配料,但未在标签上明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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