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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天无理由退货”承诺难兑现 江西风尚电视购物中心同意退款
2012-11-05   发表:

  报道:通过电视购物买回一双男式皮鞋,然而家人对这双鞋却不太满意。为此,浙江人付女士要求江西风尚电视购物中心兑现“无理由退货”承诺。

  付女士介绍,8月31日,她通过江西风尚电视购物中心花298元购买一双牧惠森男式牛皮鞋。收到货后,家人对皮鞋款式和质量等方面均不太满意。这时,她想起了广告中介绍的“7天无理由退货”承诺。为此,她致电江西风尚电视购物中心要求退货,但对方迟迟没有表态。

  对此,江西风尚电视购物中心相关工作人员表示,“7天无理由退货”条件并不适用所有产品,如果顾客已使用或已打开包装,是否可以享受无理由退货就要酌情而定。目前,中心已经同意为付女士办理退款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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