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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州将从1月1日起禁止若干类含有害物质的灯具
2011-12-14   发表:

贸发网消息,加利福尼亚州将从2012年1月1日起禁止销售或生产高强度放电灯以及长度超过9英寸的紧凑型荧光灯(CFL)。原因是这些灯具内中的有害物质水平超出了欧盟RoHS指令(第2002/95/EC号指令)中的标准。
RoHS指令涵盖下的有害物质物质包括:铅(0.1%最大容许浓度,MCV)、汞(0.1% MCV)、镉(0.01% MCV)、六价铬(0.1% MCV)、聚溴联苯(0.1% MCV)、聚溴二苯醚(0.1% MC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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