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型汽车是内蒙古包头地区出口大宗商品,据统计,2011年,包头地区共出口重型汽车356批、2341台、货值1.8亿美元,与上年相比分别增长33%、30%和36%。
为确保出口重型汽车质量,内蒙古包头检验检疫局要求企业提供每个车辆的出厂合格证,在检验中认真做好记录,完善各种单证,抽查车辆上检测线检测,检验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合格后放行;对出口车辆实行批次管理,每台车辆在醒目位置张贴批次号,方便口岸验证核对;针对包头北奔重型汽车有限公司在外地有组装分厂,有些出口车辆需要在分厂组装完成的情况,该局采取动态检验管理办法,深入分厂对组装全过程进行实地考察,确认分厂在生产及管理过程中能够保证产品质量的前提下,对这些车辆采取提前预验、现场检验与分类管理三种检验办法相结合,保质保量完成了车辆检验,未发生因为货物在外地组装而耽误发货日期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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