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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延长对华醋酸乙酯反倾销措施3年
2012-04-06   发表:

  2012年3月26日,韩国财政部表示,韩国将继续延长对来自中国、新加坡和日本的醋酸乙酯加征反倾销税3年,以保护本地生产商。据称,自2012年3月26日起将对来自中国、新加坡和日本的醋酸乙酯加征3.14%~14.17%的惩罚性关税,直到2015年3月26日。

  2008年8月25日,韩国对来自中国、新加坡和日本的醋酸乙酯反倾销案作出肯定性终裁,征收5.81%~14.17%的关税,即2008年8月25日~2011年8月24日。醋酸乙酯是一种工业溶剂,常用于油漆,胶水和指甲油产品的生产。韩国化学品生产商拥有其国内醋酸乙酯市场约44%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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