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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西兰通报动物纤维进口卫生标准草案
2012-04-30   发表:

20123月,新西兰向WTO秘书处通报了动物纤维进口卫生标准草案,该进口卫生标准是通过合并以下16个进口卫生标准,并审议了相关措施而制定的:

1、新西兰进口中华人民共和国洗净山羊绒/马海毛/羊毛进口卫生标准(1998114日发布)

2、新西兰进口所有国家私人托运动物纤维的进口卫生标准(20021111日发布)

3、进口所有国家洗净未精梳动物纤维的进口卫生标准(200492日发布)

4、进口德国源自新西兰/澳大利亚羊毛条的进口卫生标准(2001515日发布)

5、进口所有国家未加工特殊动物纤维的进口卫生标准(200492日发布)

6、新西兰进口中华人民共和国源自新西兰/澳大利亚动物纤维的进口卫生标准(2001515日发布)

7、进口所有国家源自新西兰动物纤维(退回)的进口卫生标准(20001128日公布)

8、进口所有国家洗净精梳特殊动物纤维的进口卫生标准(200492日发布)

9、进口英国貂皮纤维的进口卫生标准(2001515日发布)

10、进口澳大利亚负鼠纤维的进口卫生标准(2001 515日发布)

11、进口所有国家未加工兔纤维的进口卫生标准(2001626日发布)

12、进口所有国家洗净兔纤维的进口卫生标准(2001626日发布)

13、进口澳大利亚黄脚岩袋鼠皮和纤维的进口卫生标准(2001515日发布)

14、进口特殊动物及生物制品的进口卫生标准(只限动物纤维相关特别条款)( 201168)

15、进口所有国家商业、假饵及观赏用羽毛的进口卫生标准(2004107日发布)

16、进口所有国家羊毛垫(二手)的进口卫生标准(20001128日发布)

标准草案详情参见:

http://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12/sps/nzl/12_0953_02_e.pdf

更多详情参见:

http://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12/sps/nzl/12_0953_00_e.pdf

http://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12/sps/nzl/12_0953_01_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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