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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律宾对进口角钢作出保障措施日落复审终裁
2015-08-09   发表:

  2015年8月4日,WTO保障措施委员会发布公告称,菲律宾对进口角钢作出保障措施日落复审产业损害裁决,近两年内涉案产品进口量仍存在大量增加,且取消保障措施很可能导致对国内产业的严重损害再发生,因此决定继续对进口角钢征收为期4年的保障措施税,第一年(2015年3月16日~2016年3月17日)为3345菲律宾比索/公吨,第二年(2016年3月18日~2017年3月19日)为3178菲律宾比索/公吨,第三年(2017年3月20日~2018年3月21日)为3019菲律宾比索/公吨,第四年(2018年3月22日~2019年3月23日)为2868菲律宾比索/公吨。但印度、巴基斯坦等部分国家不在该措施之内。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72162100、72165010。

  2014年10月20日,菲律宾对进口角钢进行保障措施日落复审立案调查。2012~2014年,中国是菲律宾角钢的主要进口来源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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