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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设定食品中三聚氰胺的限值
2011-04-28   发表:

2011年4月25日消息,根据卫生部同其他政府部门共同发布的新法规,今后婴儿食品中的三聚氰胺含量不得超过1毫克/千克,超过该浓度限值的产品将不允许在中国销售。同时,三聚氰胺在其他食品中的可容忍限制也改为2.5毫克/千克。按照规定,低含量的三聚氰胺可能通过食品包装或自然环境进入食物链中,但是人为过量地添加至食品中的行为则会面临处罚。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研究员Wu Yongning称,新法规与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的国际标准一致,与此前相比更为严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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