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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基斯坦对华85%及以上的甲酸作出反倾销终裁
2012-02-23   发表:

  2012年2月10日,巴基斯坦对原产于中国和韩国的85%及以上的甲酸作出反倾销终裁(见下表)。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2915.1100。

  2011年2月,巴基斯坦对原产于中国和韩国的85%及以上的甲酸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

巴基斯坦对原产于中国和韩国的85%及以上的甲酸作出的反倾销终裁结果

涉案国

企业名称

反倾销税(%)

中国

扬子石化—巴斯夫有限责任公司(BASF-YPC)

3.48

普遍

13.48

韩国

普遍

4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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