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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引入食品追踪机制
2011-04-01   发表:

为进一步确保食品安全,香港特区立法会30日三读通过《食物安全条例》。条例通过引入食品追踪机制,使对于食物来源的追查更加有案可稽。

根据《食物安全条例》,香港食物进口商及分销商的交易记录将被强制登记并保存。其中,活水产、鲜肉等食用期在3个月以下的食物,其交易记录必须保存3个月;罐头等食用期超过3个月的食品,其交易记录则须保存两年。该条例将于81日实施,宽限期为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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