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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调冰箱能效标识制两年节电37亿度
2007-04-01   发表:

  “家用空调和电冰箱能效标识制度实施两年来,已累计为我国节约了37亿度电。”3月29日在北京举行的“能效标识实施两周年研讨会”上,国家发改委资源利用和环保司副司长何炳光向媒体公布了这样一个数字。

     何炳光同时透露,目前绝大多数相关企业能够按照有关规定,在能效标识的实施中诚信标注和宣传。鉴于能效标识制度良好的实施成效,国家将着力扩大能效标识实施的范围,并完善能效标识制度实施的监管体系,以推进节能事业在民用终端领域的开展。

     作为我国能效标识制度实施的第一步,家用电冰箱和房间空调能效标识制度从2005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从那时起,在我国销售、进口的房间空调和家用电冰箱上就必须贴上“中国能效标识”标签。何炳光表示,能效标识制的实施一方面为消费者进行绿色消费提供了一个决策平台,另一方面在客观上拉动了企业产品结构的调整和升级,仅空调一项就已经将原来市场上31.4%的高耗能产品淘汰出局。

     何炳光表示,目前在我国生产和销售的绝大多数相关企业能够按照“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在产品上粘贴能效标识,并向标识授权机构提交备案资料。截至2007年3月,共有223家空调和电冰箱企业提交备案材料。其中空调厂商85家、6341个型号通过备案审核,电冰箱厂商共138家、3824个型号通过备案审核。

     国家质检总局和中国标准化研究院能效标识管理中心在2006年下半年分别组织的两次监督抽查的结果,也证实了何炳光的大多数企业“能效诚信”的说法。2006年第四季度,国家质检总局对家用电冰箱产品开展了一次能效标识专项监督抽查,涉及42家企业生产的42种产品,抽样合格率为83.3%。而中国标准化研究院能效标识管理中心受国家发改委和国家质检总局的委托于2006年开展的能效标识市场专项检查也表明,检查的电冰箱、电冰柜和空调等产品,总体合格率为79.6%。两次不同形式的检查结果均证明能效标识制度实施情况总体良好。

     但在中国标准化研究院能效标识管理中心实施的能效标识市场专项检查中也发现一些产品虚假标注能效等级,能效等级低于5级,达不到国家强制性能效标准的市场准入要求。其中乐金电子(天津)电器有限公司生产的型号为KF-36GW/A31AA的LG空调、无锡小天鹅家用电器有限公司生产的型号为KFR-35GW/CB的小天鹅空调等企业的产品因虚假标注而被曝光。

     据了解,鉴于能效标识制度良好的实施成效,国家于2006年9月18日发布了第二批能效标识产品目录,要求电动洗衣机和单元式空调机产品于2007年3月1日开始实施强制性能效标识。何炳光表示,为推进国家节能战略目标的实现,随后将有更多的产品纳入能效标识制度的实施范围。目前已经启动燃气热水器、电磁灶、电热水器、中小型三项异步电动机、配电变压器、变频空调、多联式空调机、冷水机组、照明器具、轻型乘用车等多项终端用能产品的能效标识实施方案研究,并将从中选择出条件成熟的产品列入能效标识实施目录,尽快付诸实施。与此同时,国家将进一步完善能效标识实施的监管体系,形成政府与媒体互动,发挥现有国家监管机制与地方监管体系的合力,从而加大这一制度实施的监管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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