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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亚取消对龙口市丛林铝材有限公司的反倾销和反补贴新出口商
2013-01-10   发表:

  2013年1月4日,澳大利亚海关发布公告称,由于龙口市丛林铝材有限公司在调查中拒绝合作,因此决定取消对该公司的反倾销和反补贴新出口商复审调查。根据该裁决,龙口市丛林铝材有限公司的反倾销和反补贴税率适用于“被选定的不合作出口商”的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即25.7%(反倾销税)和18.4%(反补贴税)。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76041000、76042100、76042900、76081000、76082000、76101000、76109000。

  2009年6月,澳大利亚海关对原产于中国的铝型材进行反倾销和反补贴立案调查;2010年10月,澳大利亚对此案作出肯定性终裁。2012年11月,应龙口市丛林铝材有限公司申请,澳大利亚启动反倾销和反补贴新出口商复审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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